合同的有效期是否可以规定为持续有效?

关于合同的有效期是否可以规定为持续有效?的问题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:
合同的有效期是否可以规定为持续有效
如并无任何具体的法律明文规定,基于双方自愿,可在合约中赋予其有效期永恒延续之特性。
因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来自由决定其签约期限,若该期限在签订合同时未予明确规定,或者在合同签署之后,双方就此问题未能达成共识,那么便视该合约为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合同。
在未对合约的终止时间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,当约定的所有合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,合同关系方可结束。
此外,合约亦有可能被解除,从而使两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依法终止。
法律依据:参考我国已生效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第四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:合约乃是民事行为主体之间,用以设立、变动以及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的一种协议。
对于诸如婚姻、收养及监护之类涉及人身关系的契约,应当适用与该人身关系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;倘若相关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,可对此类契约的性质予以斟酌,寻求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做出解决。